近期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透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政策实施以来,2023年度全国约6700万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减税规模超过700亿元,人均减税超1000元。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国务院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由原来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原来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沈新国表示,政策发布后,税务部门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对信息系统进行调整升级,便利纳税人按新政策办理申报扣除,并编制相关政策解读等,强化政策宣传和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能够享受,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6月底结束的个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2023年度全国约6700万人享受到了该项政策红利,减税规模超过700亿元,人均减税超1000元。其中,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减税分别约360亿元、290亿元和50亿元。政策覆盖面、减税规模、减税力度都是比较大的,给“上有老下有小”的纳税人及时送上了政策红利。据了解,《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发布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标准提高,意味着能够享受上述扣除的纳税人,可以扣除更多的应纳税额,从而少交个税,增加到手收入。中国2019年全面启动新一轮个税改革后,引入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又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满足7项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个人,可以享受更多的个税扣除额度。此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根据上述《通知》,现在提高至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也就是说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其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每年2.4万元,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上述负责人称。目前,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那么,调整后,每个人到底可以增加多少收入?这跟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息息相关。
由于目前一年个税起征点(基本减除费用)为6万元,再叠加7项专项附加扣除等各类扣除项目,实际起征点更高,因此,大多数中国人无需缴纳个税。
对于无需缴纳个税的人群,“一老一小”扣除标准提高与否,对他们并无影响。真正影响的是缴纳个税且有老人孩子的纳税人。
对于这些人而言,假如有两个孩子,“一老一小”扣除标准每月提高1000元,最高能比之前多享受每月3000元个税扣除额,一年则是36000元。如果该人适用最高的45%个税边际税率,那么,理论上可享受1.62万元个税减税额。当然,如果有更多的孩子,可以享受更高的扣除额度,到手收入会更高。不过,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不能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去年印发的《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商保个税优惠政策做出了调整,不仅扩大了可适用保险产品的险种范围,还增加了产品保障内容,并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通知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险和疾病保险。
△注:原来只有医疗保险
注意,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
适用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其配偶、子女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