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人不能是“管理员”?
而给出的理由竟然是开票人处写的是“管理员”,所以不收!
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管理员”,我们先来看看相关规定:
文件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开票人。同时,该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票填写内容要齐全、真实。
简单来说就是:谁开的票,写谁的名。
那收到开票人为管理员的发票,还能报销吗?要不要退回?
《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的第十二条规定:
在购买方拒收发票的情形中,没有写开票人是管理员这一项。
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管理员?
一句话总结下:
?销货方:开票人不可以是管理员!
?购货方:收到开票人是管理员的发票,可以报销入账!
怎么理解呢?由于购买方无法判断开票人的真实性,可以拒绝落款为“管理员”的发票,除非开票的人名字真的叫管理员!
开票人和复核人
可以是同一人吗?
对此,广东省税务局有过明确答复:
“收款人、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能为同一人在税法方面暂无相关的税法文件规定,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则上复核人和开票人不应为同一人。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需填写真实有效的姓名。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再来看看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四条规定:
?注意:这里仅规定了“开票人”是发票的基本内容,“复核人”属于可填可不填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方税务局要求略有不同,一定要咨询下当地所在税务局。
并且,建议有条件的公司规范发票开具流程,设立发票的复核机制,防止因疏忽大意导致的虚开发票,更要杜绝徇私舞弊导致的虚开发票。
这11种发票一律退回!
不能报销!
收到的这11种发票不能报销,直接退回!
严重虚开的还会涉嫌犯罪!
比如,买的是礼品,但开具办公用品,这种属于虚开发票,不能报销。
以下信息为备注栏必备信息,备注栏缺失的,一律退回重开!
纸质的普通发票虽然不用勾选确认,但是纳税人识别号一定要填写,否则不能报销。
按照规定,发票上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加盖了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的发票,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