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长,各地标准不一,全国各地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如下,快看看你能领到多少▼
1.北京:政策文件号——京安监发〔2014〕44号
6—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2.上海:政策文件号——沪人社规〔2019〕19号
6—9月,每人每月300元。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3.浙江:政策文件号——浙人社发〔2018〕65号
6—9月,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分析:
①室内作业人员不一定能享受高温津贴。
虽然《通知》按照室外和室内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做了分类,但此种方式的分类仅针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而不是对高温津贴享受主体的确定。当采取了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时,企业可以不给室内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
②最低工资不包含高温津贴。
除了国家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和当地政府定期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外,该《通知》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4.四川:政策文件号——川人社规〔2024〕8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联合发文,从2024年8月1日起,全省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10—1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3—23元。
5.广东:政策文件号——粤人社规〔2021〕9号
6—10月,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数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
6.广西:政策文件号——桂人社发〔2021〕9号
6—10月,每月250—300之间,按天11.5—13.8。
7.江苏:政策文件号——苏人社发〔2018〕113号
6—9月,每人每月高温津贴300元,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税前扣除。
8.天津:政策文件号——津人社局发〔2013〕37号
计算标准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例如,2021年的标准按照2020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6777元计算,得出高温津贴标准为6777÷21.75×12%=37元。
天津的规定较为特别,对于天津的伙伴而言,随着天津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高温津贴也会随之增长。
9.重庆:政策文件号——渝府办发〔2013〕166号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10.山东:政策文件号——鲁人社发〔2021〕64号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1.山西:政策文件号——晋人社厅发〔2013〕45号
6—8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且不能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12.安徽:政策文件号——皖人社秘〔2018〕272号
6—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13.湖南:政策文件号——湘劳社政字〔2005〕20号
7—9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14.湖北:政策文件号——鄂人社发〔2013〕39号
6—9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2元。
15.河南:政策文件号——豫人社规〔2022〕8号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自2022年6月1日起,将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高温天气作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16.河北:政策文件号——冀人社发〔2017〕20号
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以作业环境为依据并以实际出勤作业时间确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 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
17.陕西:政策文件号——陕人社函〔2019〕293号
6—9月,每人每天25元。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6月15日至8月15日,从事室外作业每人每天15元,其他每人每天10元。
18.江西:政策文件号——赣人社发〔2018〕17号
6—9月,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19.福建:政策文件号——闽人社发〔2019〕3号
5—9月,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20.云南:政策文件号——云人社发〔2013〕98号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日最高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21.海南:政策文件号——琼人社发〔2013〕39号
4—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人每天10元。
22.贵州:政策文件号——黔人社厅发〔2013〕21号
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23.吉林:政策文件号——吉人社联〔2021〕163号
6—8月,高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高温津贴的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安排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从事高温户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劳动者所在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4.辽宁:政策文件号——辽人社发〔2014〕16号
7—9月,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 月发放。
25.甘肃:政策文件号——甘人社通〔2014〕269号
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6.宁夏:政策文件号——宁人社发〔2014〕45号
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
27.内蒙古:政策文件号——内人社发〔2013〕109号
高温岗位津贴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230元/月。发放范围在33℃以上含33℃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以上含6小时和在-25℃以下含-25℃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
28.新疆:政策文件号——新人社发〔2012〕69号
6—8月,每人每天10—20元。各地可在上述标准区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
高温津贴相关问答
Q1.谁能享受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注意: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且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Q2.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有什么区别?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是在天气达到一定温度时,对从事户外露天作业或劳动场所室温无法降到一定温度的劳动者的补偿性津贴。而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一般情况下,发放时间为6至9月,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按月发放。
Q3. 发放的高温津贴是否需要计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高温津贴不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所以,高温津贴是需要计税的。
Q4. 高温津贴是一次性发放还是按月发放?
没有强制规定,建议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一次性发放会增加员工的个税负担,减少员工因高温津贴涨价的喜悦之情。
同时,关于高温费的计算天数,也有部分地区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高温津贴:即以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天数,按照每人每天一定的费用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Q5. 当月离职的人员,高温津贴需要发放吗?
我们认为,离职员工离职前的高温津贴仍应发放。
Q6. 室内工作者可以领取高温津贴吗?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1.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从上述规定来看,原则上,高温津贴的发放以所在工作场所的温度为依据。如开了空调,室内温度仍未降低至33℃以下的,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仍可享受高温津贴,反之,企业可能可以不发高温津贴。
例如,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如从事销售工作,基于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外出拜访客户,那么这类工作性质的人员,企业很可能因为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而需发放高温津贴。但如在室内工作享受空调的员工不仅不需要外出,空调还给力到不行,天天保持在25℃,那么企业可不发放高温津贴。当然,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还需参照当地规定。
Q7. 上夜班能领取高温津贴吗?
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与白班和夜班没有直接关系。主要还是看,是否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并不一定是放假的意思。而且,如果你是室内工作者,那就更不符合了。
最高罚2万元!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Q11. 用人单位是否能因发放高温津贴降低工资?
Q12. “一半时间在室内工作”是否可发一半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高温费办法。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双方的权益。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半露天”工作的职工,只要其岗位职责表明,必要时确需露天工作的,职工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其请求基本会得到法律部门支持,只要是属于支付范围的,一般就会全额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因此,从司法实践出发,可以得出结论:“半露天”工作者,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全额的夏季高温津贴;哪怕一半时间在室内工作,一半时间在室外工作,高温津贴打对折也是不可以的。
Q13. 职工当月未出勤,能否扣除相应的高温津贴?
职工当月未出勤能不能扣除相应的高温津贴,这在我国劳动法律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依据合理性来做出判断。如果职工整个月未出勤,也就等于未在高温环境里的劳动,那么,不发当月高温津贴属情理之中,当然最好能在公司考勤规章制度中进行约定。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由此可见,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和工作环境的温度是多少,与劳动者露天工作时间长短并无关系,因此企业以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工时为由不发放员工高温津贴,缺乏依据。
Q15.有岗位工资就能不发高温津贴吗?一般来说,岗位工资主要是企业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和所担任的职务来确定的,它体现岗位的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技能以及岗位对产品的关键度等因素。而高温津贴主要是企业在高温季节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
由此可见,岗位工资和高温津贴并不相同,两者自然不能等同或者替代。
Q16. 六月梅雨季无高温日,高温津贴可以不发吗?
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即便6月没有高温天气,只要符合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就应该发放高温津贴。
不可以,与上面的问题一样,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或者有几天高温天气是没有关系。只要符合发放条件,就应该发放高温津贴。
来源:薪人薪事企小薪等
编辑:罗莎